愛不是成為受害者
以愛待別人並不必表示是允許他人能隨心所欲的去做。有時候,人必須上戰場以做出關於人真正是誰的聲明:痛恨戰爭的人最偉大的聲明。有時候,你可能必須放棄你之是誰以便做你是誰。在最個別和最個人的關係裡也是一樣的。生命可能不只一次要你藉由演出你本不是的一面,來證明你是誰。這並不意謂著,在人際關係裡,如果你受到傷害,你就必須“傷害回去”(在國與國之間的關係,也不是那個意思)。它只不過意謂著,容許別人繼續引起傷害,也許並不是最具愛心的作法――不論是為你自己或為別人。事實上,沒有邪惡的東西,只有客觀的現象和經驗。
藉著你稱為惡的東西,以及你稱為善的東西,你定義自己。所以最大的惡乃是,聲稱根本沒有任何東西是惡的。選擇如神一般並不意謂著你要選擇做一個殉道者。顯然也不意味著你需選擇做一個受害者。說出你心中的真實――仁慈的,卻完全而完整的。照你的真實過活,溫和的,卻全然且前後一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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